党员一旦触犯法律,是否必然面临党内纪律的惩处?醉酒驾车虽未引发交通事故,是否仍需接受党纪的制裁?对于闯红灯、违规停车等交通违规行为kaiyun全站网页版登录,是否应当受到党纪的处分?
这里,通过2个实际发生的案例,一起来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典型案例
江苏省泗阳县汽车公司的职工王某,身为中共党员,驾驶一辆小轿车沿繁荣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某酒店附近时,不幸撞上了臧某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导致两车均受到损坏。经检测,王某体内的酒精浓度高达305mg/100ml。据此,泗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以人民币4000元的罚金。同时,王某也受到了开除党籍的处分。
山东省乳山市下初镇的安监办工作人员徐某,在驾驶一辆小轿车沿乳山市河夏线行驶过程中,抵达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门前路段时,被现场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检验结果显示,徐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152.1毫克/100毫升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乳山市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对徐某进行了判决,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需缴纳人民币5000元的罚金。徐某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对于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行为,均应实施撤销党内职务、实施留党察看或执行开除党籍的处分措施。
犯罪行为系指违反刑法规定,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举动。广义上的违法行为涵盖了犯罪行为及一般违法行为。相较于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为显著。以案例1中的王某和案例2中的徐某为例,他们的行为均构成了犯罪,属于严重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远超于闯红灯、违章停车等常见交通违规行为。
在制定和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的过程中,始终坚守“纪律先于法律、纪律严于法律”的基本原则。对于犯有罪行的党员,除了必须承受刑事制裁之外,还需接受相应的纪律惩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若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党组织发现党员存在贪污受贿、职权滥用、疏于职守、权力交易、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财产等违法行为,且这些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党组织应依法对其进行党内职务撤销、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需特别关注的是,党员触犯法律的行为不仅涵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提及的诸如贪污受贿、职权滥用、疏于职守、权力交易、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财产等,还包括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各类犯罪活动。此外,在针对犯罪党员的党纪处分问题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亦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若党员犯下罪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必须予以开除党籍的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2)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疏忽大意导致犯罪行为,依法被判决服刑期限超过三年(不包括三年)。
因犯过失罪被判三年或以下有期徒刑,或被判处管制、拘役者,通常应予以开除党籍。然而,对于极少数情况,若可不予开除党籍,则需依照党员处分批准权限的相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云开·全站体育app登录,若党员犯罪行为较轻,且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但免予刑事处罚,则必须对其进行党内职务撤销、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若党员因犯罪行为仅被判处罚金,则应予以取消党内职务、实施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对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党员,在一定条件下给予党纪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指出,若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党员的行为虽未触犯刑法,但仍需承担党纪责任,或若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对党、国家及人民利益造成损害,则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等处分,直至开除党籍。这一规定主要涉及两种不同情形:
党员若触犯刑法规定,虽未触犯刑法但需承担党纪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形给予警告或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这一规定涉及两个关键条件:首先,党员的行为虽违反刑法规定,但未达到犯罪标准;其次,必须对党员追究党纪责任。“不属于犯罪行为”,这主要依据刑法第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情节明显轻微,危害程度较低,则不认定为犯罪;或者如果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标准,同样不将其视为犯罪。若受贿金额超过三万元,便构成了受贿罪;然而,若党员受贿金额未达到三万元且不具备特殊情节,则不构成犯罪。尽管如此,此类行为仍被刑法所禁止,并会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根据具体情节,应对其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党员若犯有除刑法规定之外的其它违法行为,且这些行为对党的利益、国家利益以及人民利益造成了损害,则应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所谓“其它违法行为”,指的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其它法律法规,并侵犯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至于涉嫌犯罪之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是否应当受到党纪的惩处,关键在于这些行为是否满足“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条件。
醉酒驾驶行为理应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而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行为通常不会导致党纪责任的追究。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若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每100毫升80毫克,即构成醉酒驾车。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这种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需受到拘役和罚金的处罚。从主观意图来看,危险驾驶罪属于明知故犯,即犯罪者抱有故意或放任的态度,属于故意犯罪行为。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若党员因故意犯罪而依法受到刑法规定的主刑处罚,包括被宣告缓刑的情况,则必须对其执行开除党籍的处分。在案例1中,王某因犯下危险驾驶罪,依法被判处三个月十五日的拘役;而在案例2中,徐某同样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二个月的拘役,并附加了二个月的缓刑。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党员若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缓刑),则应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因此,对于王某和徐某,理应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应当特别指出,所谈论的醉酒驾驶行为,并非必须以引发交通事故为前提,即便未导致交通事故,此类醉酒驾驶同样触犯了危险驾驶罪,理应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党员若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若未构成其他犯罪,则应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予以从重惩处,同时亦须接受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闯红灯与违章停车,这两种行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它们被视为行政上的违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它们归属于其他违法行为之列。那么,这些行为是否会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害,进而需要追究党纪责任呢?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七款规定,若党组织或党员违背党章及党内其他法规,触犯国家法律,违反国家及党的政策,损害社会主义道德,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危害,其行为应按规受到纪律处分或处罚,并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违纪行为具有应受党纪处罚这一基本属性。闯红灯与违规泊车虽对社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其危害程度尚不足以触发党纪处分。因此,对于党员而言,一旦因这些行政违规行为受到相应处罚,通常便不再追查其党纪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曹静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