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25〕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在县人民政府的批准下,特此发布经过修订的《天镇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要求各位予以严格实施。
特此通知
天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镇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构建完善的突发地质灾害救援体系,增强紧急应对能力,快速且有条不紊地开展救援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及其可能导致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提升全县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确保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全县的安全稳定,根据天镇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1.2工作原则
天镇县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时,始终秉持着以人为核心、以预防为根本、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强调属地责任、实现群防与专业相结合、采取科学方法、迅速作出反应、进行专业处理的指导原则。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天镇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本县境内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因素所导致,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系列地质灾害,包括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以及地面沉降等现象。
1.5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的灾情评估依据避险转移措施、伤亡人数以及经济损失等指标,可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具体分级情况可参考附件4。
2 应急指挥机构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天镇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赵宇雄 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庞亚鑫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温国荣 自然资源局局长
牛建伟 应急管理局局长
余永利 气象局局长
赵天毅 武警中队队长
李 鹏 消防救援局局长
参与部门包括:宣传部、发展科学局、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天镇分局、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大队、交通运输部门、水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体育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气象部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机构、火车站、移动通信公司、联通通信公司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天镇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内部设有办公室,该办公室位于应急管理局,其主任一职由应急管理局及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具体职责详情请参考附件2和附件3)。
各乡镇政府、社区治理服务机构和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需设立专门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同时明确该指挥部的各项职责。
2.2现场指挥部
指 挥 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担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一职、兼任应急管理局局长、主管自然资源局工作、出任武警中队队长、担任消防救援局局长。
指挥部设立了综合协调小组、紧急抢险与救援小组、技术支持小组、通讯保障小组、涉险人员核查小组、人员安置小组、后勤支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以及社会稳定维护小组等共计十个工作小组。依据现场的具体状况,指挥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个工作小组的构成单位及其职责进行相应的调整。
2.2.1综合组
组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其他相关单位。
承担任务包括:搜集并整理灾情与救援进展的相关信息,负责文秘会议的组织与事务处理,协调并协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以及执行指挥部交予的其他各项职责。
2.2.2抢险救援组
组长:消防救援局局长。
参与单位包括:武警部队、消防机构、公安部门、民政机构、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卫生健康体育部门、能源管理部门以及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拟定救援方案,调配救援力量,人员搜救,救援指导。
2.2.3技术组
组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技术组下设专家组。
主要任务包括:供给灾害发生地点的基本资料及测绘图纸,指导周边地区的隐患检测和风险区域界定,进行灾害发展动向的预测,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以及执行安全监控工作。
2.2.N通信保障组
组长:工信局局长。
参与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以及乡镇政府及有关机构。
主要职责:保障通信网络畅通。
2.2.5涉险人员核查组
组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及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核查涉险人员身份信息,提供失联人员分布图。
2.2.6人员安置组
组长:发科局局长。
参与单位包括:科技发展局、教育行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应急管理机关,以及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机构。
主要任务包括:确保灾民得到妥善转移,为他们提供临时住所,进行心理安抚,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给予抚慰,并处理其他相关的善后事宜。
2.2.7后勤保障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人。
参与单位包括:发展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公路管理局、电力供应公司以及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其他相关机构。
主要任务包括:确保救援现场电力供应、照明设施、所需装备、燃油等物资的充足,提供后勤服务支持,以及保障队伍及装备的驻扎场地。
2.2.8医学救护组
组长:卫体局局长。
成员单位:卫体局、事发地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2.2.9社会稳定组
组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武警中队、司法局、文旅局。
主要任务包括:承担现场以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保障和交通管理、疏导工作,并确保安置点的治安秩序稳定。
2.2.10宣传报道组
组长: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事发地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主要任务包括:负责统筹安排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活动,实施新闻信息的发布,以及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走向。
2.3救援队伍
地质灾害救援行动中,消防救援局担任核心力量,武警中队作为先锋部队,而武装力量及社会救援团队则提供支援。
3 风险防控
自然资源局联合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和点进行勘查、识别、评价,并拟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同时,他们还会定期进行巡查和监控,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年度防治计划,有序推进防治工作。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界定防治职责,构建由乡(镇)、村落、矿山企业以及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防控网络,严格执行巡查、固定监测和风险控制措施,以预防及缓解地质灾害风险。同时,定期举办地质灾害疏散应急演练活动。
3.1日常防控
各乡镇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需指导并协调相关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地质灾害的风险区域及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价,并拟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方案,同时实施定期的巡查与监督。务必持续保持高度戒备,对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有效整改;需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构建风险信息库,实施实时监控;积极融入国家针对自然灾害防治的关键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本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整体提升;强化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的全面能力。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每年年初制定当年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此计划需详细标注区域内主要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kaiyun全站网页版登录,阐述这些灾害(隐患)点可能威胁的对象及影响范围,并确定关键防范时段。同时,计划还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并指定负责监测和预防的相关人员及责任人。
3.2灾害防控(二次灾害)
地质灾害专家组或专业技术人员依据灾害现场情况及潜在次生灾害风险,制定出科学且合理的救援计划和安全对策,以确保救援行动的安全性与高效性。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着统筹协调的职责,致力于地质灾害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4监测和预警
各乡镇政府需构建完善的乡镇、村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并设立群防群治与专业防治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范体系,打造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持架构,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并强化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自然资源局联合住建、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在地质灾害风险高、人口密集区域、交通要道及矿山等关键工程区域,设立地质、水文、气象监测站点,确保监测数据互通有无,并推进全面的监测预警作业。一旦监测人员和机构察觉到地质灾害的征兆,必须迅速向自然资源局汇报,该局将迅速进行风险评估并发布预警信息。
在气象因素可能触发地质灾害的情况下,自然资源局与气象局将共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分为四个不同等级,级别从低到高,具体含义及应对措施详见表格附件3。一旦预警级别升至三级(黄色)或更高,自然资源局有责任向公众进行通报。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送
一旦监测到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或实际灾害情况,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知情机构与个人必须迅速向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或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汇报。
5.2信息处置
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灾情信息后,需立即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在情况紧急或特殊需要时,可采取越级上报的措施。
5.2.1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信息涵盖:发生地质灾害的准确时间与位置、地质灾害的具体类别、灾害体的大小、可能触发的因素以及灾害的发展动向,还包括灾害可能或已导致的伤亡与失踪人数,以及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5.3先期处置
在地质灾害发生时,乡(镇)指挥部的办公室在接到灾害相关消息后,会依据既定的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此时,乡(镇)政府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负有相关责任的单位和民众,都应在第一时间内着手进行临时的灾害避险、自救互救、抢险救援以及危险区域的划定等初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还需做好灾情的核实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对灾情进行持续的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救援队伍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行动。
5.4应急响应
县级应对措施根据灾害严重程度从轻到重依次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共四个级别。一旦地质灾害发生,将根据既定的响应标准启动相应的县级应急响应程序(具体响应条件详见附件3)。
5.4.1四级响应
在满足四级响应标准的情况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需向指挥长进行汇报,并负责启动四级响应机制。在此过程中,需特别关注并着力完成以下几项关键任务:
灾区所在乡镇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灾区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该指挥部办公室则负责对指挥部进行及时调度,以便掌握地质灾害的灾情和救援工作的相关信息。
(2)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援。
(3)请协调增派专业救援力量和医疗救援力量。
(4)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5)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5.4.2三级响应
当满足三级响应的资格要求后,指挥部办公室的主任需向上级指挥长进行汇报,随后指挥长将启动三级响应机制。在此过程中,需特别关注并执行以下几项关键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指令,要求指挥部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救援队伍的头目等关键人员立刻前往事发地点。
指挥长抵达现场后,需立即组建现场指挥部和相应工作组,接手指挥职责,进行灾情讨论,掌握前期救援进展,评估灾害状况,探讨并形成救援计划,指导各小组迅速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遵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组织协调,增加调派地质灾害的紧急救援队伍、消防力量、医疗卫生团队以及地质监测队伍。
相关单位需深入推进交通、通讯、测绘以及电力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着手进行响应范围的扩大准备工作。
现场指挥部实施了有力的应对策略,对周边的地质状况和气象条件进行了严密监测,以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现场指挥部迅速公布灾害情况和救援动态,组织媒体强化抗灾救灾的报道力度,统一发布灾害、救援等相关信息;同时,搜集并分析公众意见,举办新闻发布会,全面负责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工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必须迅速展开,对群众进行疏散和安置工作。
(8)按照市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
5.4.3一、二级响应
当一级响应标准得到满足时,指挥长需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进行汇报,并提议总指挥启动一、二级的应急响应。在确保三级响应的核心任务得到妥善处理的前提下,执行市工作组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并在需要时,向市相关部门提出支援的请求。
5.5响应调整
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情变化,结合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6响应结束
救援任务完成,危险状况已被有效遏制,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正式宣布一、二、三级应急响应结束;而四级响应的终止则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进行宣布。
6后期处置
6.1调查评估
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法规,召集相关部门建立了调查评估团队,对地质灾害进行了详尽的调查与评估。调查评估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给相应的人民政府。报告详细记录了灾害发生的全过程、灾害的种类及范围、形成原因、应急应对措施、人员伤亡情况、灾害造成的损失、经验总结以及改进方案等内容。
6.2资金保障
各乡镇政府依据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救援行动中的各项费用得到妥善保障。财政局承担着及时拨付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所需费用,包括指挥部调用的抢险救援、紧急医疗救助以及调查评估等相关开支。
6.3工作总结
灾害应急响应阶段落幕之后,各级指挥机构需对灾害应对期间的组织协调、执行实施以及预案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回顾kaiyun.ccm,并依照规定向上级汇报。参与救援的各单位需对救灾行动进行深入总结,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迅速提交给指挥部办公室。
7恢复与重建
灾后重建及恢复任务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需全面规划、部署受灾区域的重建事宜,并将相关计划上报至县政府。
8应急保障
8.1应急队伍建设
各乡镇政府以及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需强化地质灾害的专业应急防治和救灾队伍的建设,确保灾害发生时,应急防治和救灾力量能够迅速到位。针对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落、社区中的应急救援志愿者团体,以及灾害点所在地的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以此提升应对灾害的能力。
8.2应急物资
应急管理局需准备用于受灾民众安置、医疗保健、日常生活等关键领域的救援物资,同时采购并存储用于救灾行动、应急监测、现场调查、协调会议以及通讯联络的设备,以确保救援物资的充足供应。
8.3通信保障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系统的构建,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将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广播及互联网等多种通讯方式有效整合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打造一个涵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在各单位之间的互通共享;如联系方式有变动的,需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进行更新;务必保障应急救援通讯渠道的畅通无阻。
8.4应急技术保障
自然资源局主导,设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团队与信息资料库,同时可吸纳市内专业地质勘探队伍提供技术辅助,依靠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构建多样化、多级别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团队,为地区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及应急响应提供技术保障与咨询服务。
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以及气象部门等机构需致力于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及救灾手段、技术的探究,同时进行应急调查、评估工作,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研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以及地质灾害治理技术;政府方面则需增强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研和技术开发方面的扶持力度与资金投入。
8.5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局与自然资源局需携手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对所提及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措施进行严格的监督与审核,并迅速归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与教训。
8.6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乡镇政府及所属单位需依据《天镇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对预案或行动方案,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8.7责任与奖惩
各乡镇政府需对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行动中,展现出显著贡献的单位与个人,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应法规,实施表彰与奖励。
对于触发突发地质灾害的涉事单位与个人,将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条款进行责任追查;而在突发地质灾害的紧急处理过程中,对于延误报告、隐瞒报告以及失职、玩忽职守的相关责任人,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9应急保障
9.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需依照本预案的规定,编制各自的预案或应急响应指导手册。乡(镇)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需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工作。各乡(镇)政府需负责组织基层领导、施工场地负责人、中小学校领导、骨干民众以及兼职或专职的监测人员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同时,需采用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在全社会范围内,特别是地质灾害频发和易发区域,广泛传播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避险、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升在校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此外,各乡(镇)、矿山企业以及涉及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综合演练。在汛期来临之前,各乡(镇)还需组织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进行一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以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乡镇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的员工需强化学习,通过多样化途径开展培训,持续增强应对地质灾害的综合技能和协调协调力。各级各单位参与地质灾害应对的员工需不断提升紧急救援信息处理的速度和协助指挥的能力,力求业务熟练、工作扎实、反应敏捷、细致入微,以保证机构高效运作。
9.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天镇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5.docx
1.天镇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2.天镇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天镇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4.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
5.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及对应县级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