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本规定适用于与京东工业进行合作,并由厂家或供应商直接发货的商家(以下简称供应商)。
第二章 京东服务履约规范
第二条 发货包装管理
在发货时的包装环节(这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盒、内部夹页、退换货说明页、封箱胶等),供应商有权添加自营商品的链接以及二维码链接等资料。然而,包装中不得包含指向其他平台店铺的信息(无论是链接、二维码还是联系方式等),亦不可加入与自营店铺或商品无关的其他信息。
商品的发货包装资料需与生产环节的内部包装信息保持统一,不得出现内外包装信息不匹配的情况。运输过程中,商品的包装规格需保持一致。对于体积较大、形状特殊或非标准化的商品,必须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完好无损。对于普通商品,若因外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规定导致客户拒绝接收,供应商需负责承担退货的运费。
第三条 库存信息维护
订单一旦生成,务必确保不会出现因库存不足而无法配送的情形。供应商需对所公布的库存数据进行日常的维护与管控,对缺货商品及时进行下架处理,确保库存的充足性以及库存数量的设定合理,从而避免因库存显示错误导致超量销售或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现。
若供应商遭遇货物短缺导致无法按时发货,应在订单创建完毕后立刻与采购销售部门取得联系,详细说明实际情况,并协助采购销售部门寻找应对之策。
第四条 发货信息维护
在编辑商品信息的过程中,供应商必须确保在系统中准确录入商品的货期数据,这样可以在商品详情页、结算页面以及订单跟踪页面等关键区域,更精确地呈现发货和配送的时间节点。供应商可以在商品详情页等相应区域直接标注发货的具体时间,此举有助于提高厂直商品的转化率,并进一步优化客户的购物体验。
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线上支付订单已成功完成支付,还是货到付款订单已成功提交,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将商品订单的快递单号上传至京东平台,并执行出库操作(以京东平台记录的出库时间为准)。对于特殊商品,如现场测量设计类、定制加工、进口商品等,若供应商在商品页面承诺的发货时间与常规不同kaiyun.ccm,或存在特殊约定,则应遵循其承诺或约定执行。若订单涉及安装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的安装服务;若客户有特殊时间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客户要求的时间进行送货和安装。
供应商在商品出库过程中,必须依照京东设定的规范格式录入物流信息,包括承运商名称与运单号码,或配送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确保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及精确度,以便客户能够依据这些物流信息进行追踪查询。采用厂家直接配送的方式,若缺乏运单编号,则必须记录配送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供应商有责任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主动向客户通报商品物流的最新动态,确保客户能够实时了解物流的实时状况。一般情况下,对于厂家自行配送的情况,不鼓励选择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运输。
第五条 发货信息报备
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恶劣天气、京东平台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交货,供应商有权提交延迟发货的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订单详情、相关事件的截图证明以及预计的发货日期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并将这些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cjzsbb@jd.com。
厂家自行负责送货并需进行信息上报:推荐采用京东物流进行配送,但若厂家已自行安排发货则不在此列。发货完成后,厂家需将送货证明材料,包括订单详情、包裹影像以及货物明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jzsbb@jd.com。这些信息将由供应商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抽样检查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 配送清单
供应商需在后台系统中生成并打印配送单据,同时责令物流服务商将此单据与订单商品一同交付给消费者。若消费者反映供应商未依照其要求打印配送单据,京东将依据订单金额的5%计罚违约金。
第七条 发货时效
对于体积较大、需定制或大批量订购的商品,若无法确切告知发货日期,供应商需参照系统内记录的发货和配送时限。若商品信息中未特别标明时效要求,系统将默认保证客户下单后,该商品能在24小时内完成发货。
第八条 揽收时效
交易一旦完成,供应商需保证承运的物流公司在48小时内完成货物的收件,但这一规定不适用于体积较大、定制的商品、大批量的订单,以及客户与物流公司自行协商确定的特殊收件时限。
第九条 运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需在系统内准确录入所售商品的相关运费数据,一旦客户完成订单和运费支付,供应商与物流服务商均不得向客户提出自行取货或额外付费的要求。除非双方已达成共识,并且供应商已获得京东的书面批准。
第十条 物流承运商
供应商自送或物流承运商发货时,需满足如下要求:
(一)商品送货到门(含上楼);
(二)提示京东客户当面查验商品并完成签收;
(三)交由第三方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若服务内容符合既定承诺或规定的时间限制,且包括安装或满足客户特定需求,则需在发货前通过电话进行预先安排。此类预约的沟通和配送活动,原则上应在正常的工作时段内(即周一至周五的9:00至18:00)完成,除非有与客户另行约定的特殊情况。对于未能达到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我们建议采用京东物流进行配送服务,并且对于那些未事先与客户预约、未能亲自送货上门、未与客户取得联系而由他人代收等导致客户投诉的订单,应采取严格的管控和治理措施。
供应商若需委托第三方承运商运输危险货物,必须选择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并需向承运人提供该企业的正式名称、货物的危险特性以及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供应商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设置醒目的危险品标识和标签。若供应商违反了本条款的相关规定,导致京东或其客户遭受了任何损失,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情节特别严重,京东保留立即终止与该供应商合作关系的权利。
第十一条 客户信息使用要求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为了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京东在取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将客户的联系方式转交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承诺仅将客户信息用于订单的完成,且未经客户或京东的明确许可,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严禁私自与客户取得联系、存储、复制、运用、转手或泄露客户资料,向客户推送营销信息、关注公众号信息等相关内容(涵盖但不限于电话沟通、短信、电子邮件等途径)以及损害京东品牌形象等行为。一旦发生此类违规举动,京东将有权责令供应商缴纳5000元违约金,并撤下相关商品,禁止重新上架;若情节较为严重,京东还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30000元违约金,同时收回其店铺运营权限,并终止双方合作关系。除了缴纳违约金之外,还需负责京东平台因违约行为导致客户遭受的所有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和补偿。
第十二条 妥投时间保证
若供应商在商品页面上对商品送达时间作出承诺,则必须依照承诺的时间完成订单的送达。一旦客户对此提出投诉,供应商即被视为未按承诺时间完成送货。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供应商,需向京东缴纳订单金额的5%作为违约赔偿,若此赔偿金不足以补偿京东的损失,供应商还需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某供应商在一个月内违规行为达到5次或以上,京东将有权剥夺其自行配送的资格,亦或是对应的三方物流服务资格,并且京东还有权对相关商品实施屏蔽和淘汰处理。
第三章 京东履约违规定义说明
第十三条 延迟发货
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客户配送货物,此举侵犯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即认定供应商存在延迟发货问题(特别说明:对于非货款到付的订单,时效计算以系统记录的客户付款完成时间为准;而对于货款到付的订单,时效计算则从订单成功提交之时开始)。
在客户完成订单并支付后,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查看到订单被快递公司取走的追踪记录;
客户一旦下单成功,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发货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这些证明材料应包含订单详情、包裹的图片以及货物的清单。
若商品未能确保发货时效,客户在成功下单后48小时内,将无法查找到订单的揽件跟踪详情,亦或是未能将发货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交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第十四条 物流虚假发货
物流虚假发货现象,即供应商并未实际进行货物揽收和发货操作,却于京东平台系统中模拟完成发货流程,且此操作后超过五个连续自然日,系统内并无相应的揽收信息更新。
第十五条 商品虚假发货
商品虚假发货,即指所发货物并非客户实际所订购的商品,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向客户发送与订单无关的商品,例如商品清单、赠品、空包裹,亦或是其他品牌型号的商品云开·全站体育app登录,还有可能是那些没有资质、未经授权的商品。
若供应商在分拣打包过程中出现失误,引发货物错发或混淆,须在接到投诉后的24小时内予以重新发货;若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补发,将依照商品虚假发货地的规定,对处罚标准进行升级处理。
若商品包装进行更新或性能得到提升,须在商品详情页中明确标注新旧版本交替发货的相关说明。必须确保实际交付的商品在性能和质量上不低于订单中所述的商品。若未提供相应说明,或者商品的实际性能和质量不符合下单时的商品描述,均将视为商品存在虚假发货行为。
第十六条 拒绝发货
客户支付款项之后,供应商基于自身因素,可能涉及接收地点超出指定区域、发货数量不足最低购买量(页面已明确指出的起订量除外)、标价错误等情况,单方面拒绝发货、自行撤回已发出但尚未送达的货物、停止发货或促使客户取消订单等行为。
若订单发货时间推迟超过十个自然日,并且未能与客户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第十七条 未按要求发货
供应商若向京东平台传递了无效或错误的物流信息,情形可能包括:系统选择了A物流公司作为承运方,然而实际上却是B物流公司负责执行配送任务。
供应商未能按照规定准确填写运单号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运单号信息缺失、数量不足、信息不实,以及多个包裹共用一个运单号等情况。
第十八条 少件及缺货
供应商需依据订单详细内容和商品页面上的描述来执行发货,若客户反映商品缺少配件、赠品或商品本身(统称为“缺货”),或在没有提前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邮件报备手续尚未完成前,就实施了部分发货。
供应商必须在收到客户投诉后的24小时之内向客户补充发送缺失的商品,除非双方有其他关于补发时间的具体约定,而补发商品所产生的费用则应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第十九条 未按要求妥投
实物尚未实际交付至客户手中,物流运输方或供应方在系统内进行了确认已送达的操作。
若未与客户协商一致,擅自将快递置于门卫处、保安室或自助领取箱等地方,且擅自执行投递确认。
第四章 京东物流履约类违规场景、考核标准及违规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 违约处罚
物流履约违规情形及相应处理办法包括:若供应商发生以下违规举动,必须按照既定准则向该平台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第二十一条 发货考核指标及处理措施
21.1考核标准涉及揽收的时效性,具体为时效内未超时的订单数量与总考核订单数量的比例。
21.2平台将以月维度统计供应商的揽收及时率

第五章 京东违规申诉
第二十二条 规定,若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未达京东既定标准,京东将向其发出整改通知并实施违规处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邮件、线上违约单等形式。供应商须在接到违规处理通知后的7天内,对整改通知进行确认、回复或提出违规申诉。若7天内未采取任何行动,则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违规处理,该处理措施将自动生效。
第二十三条 若供应商在接到违规通知后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违规申诉。在提出申诉的同时,供应商需附上申诉的具体理由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同一违规行为的处理,供应商仅有一次申诉的机会。
第二十四条 京东在接到供应商提出的申诉之后,将对其提交的申诉资料进行审查,并给出相应的处理反馈。若申诉违规行为得以确认,相应的违规处罚将不予执行;反之,若申诉未能得到认可,则相应的违规处罚将生效。
第二十五条 为确保申诉的效力,提升申诉的成功比率,供应商在提交违规申诉时必须遵循京东平台的规定,提交全面、准确、有力的证据资料。申诉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申诉指标类别、指标名称、订单数量、订单编号详情、申诉理由的起始与结束时间、申诉理由概述、申诉理由的详细描述、相关证据图片等。
第六章 京东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于供应商在管理规则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应遵循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而针对管理规则生效后发生的行为,则应依据本规则执行。
第二十七条 视平台运营状况,京东有权不定期对本管理规则进行修订,并通过公告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公开通知。
第二十八条 规定供应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若遇有涉嫌违反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若本规则已有明确处理措施,则应遵照执行。若本规则尚未作出具体规定,京东将根据情况予以酌情处理。然而,即便京东对供应商进行了处理,也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京东平台上的活动,必须全面遵循与京东及其相关企业签署的所有合同条款。
晓多给你分享京东工业厂直模式履约及违规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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