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 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最新通知来了!

发布于:25-07-06 播放次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

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矿安〔2022〕132号

各省、自治区产煤区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属各省级监察局,以及相关中央企业:

自《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发布并执行后,我国各地煤矿企业均积极开展了对潜在灾害因素的普查与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然而,近期全国范围内煤矿所发生的诸如水灾、瓦斯泄漏、火灾、顶板坍塌以及冲击地压等事故,往往与这些潜在灾害因素的普查和治理工作不力密切相关。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加强煤矿潜在灾害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持续强化普查工作

1. 全面查清隐蔽致灾因素。煤矿中潜藏的灾害因素涵盖:井田区域及其周边的采空区(包括广阔的悬顶区域)、废弃的老矿井(井筒)、封闭不严的钻孔,以及断层、裂缝、褶皱、陷落柱、岩浆侵入等现象,煤层的厚度变化和分层特点,顶板坚硬岩层的厚度,煤层顶板岩层的结构及其力学特性,巷道顶底板岩层的分布和力学参数,地表河流、水体、地下含水体、导水裂缝带,瓦斯富集区域,煤层的自燃倾向性,井下火区(高温异常区域),古河床冲刷带、煤层风氧化带、火烧区、天窗等不良地质结构,井田内的油气井,可采煤层及其顶底板岩层的冲击倾向性,地层应力集中区域,以及上覆遗留的煤柱等复杂情况。煤矿应当结合实际,全面查清隐蔽致灾因素。

确定普查的核心内容。针对煤矿,需针对矿井瓦斯、水患、火灾、冲击压力等灾害特性进行专项普查。对于高瓦斯及煤与瓦斯易突矿井,需测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以及与突出风险相关的各项指标,并制作矿井瓦斯地质图。在复杂的水文地质条件下,尤其是极其复杂的矿井,必须调查清楚那些可能影响安全开采的水文地质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不同含水体的水源、水量、水位(即水压)、水质以及导水通道等多个方面。需调查生产矿井与资源整合矿井的井田及其周边的采空区分布情况、形成年代、面积大小、积水积气情况等,同时了解废弃老窑(井筒)的关闭时间、开采过的煤层、开采区域以及是否开采过煤柱和进行过充填等,进而编制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若满足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的标准,则需进行该项鉴定。对于存在冲击地压的矿井,需调查地层应力集中的区域、上方坚硬岩层的分布特点、上方遗留的煤柱、煤层厚度的变化以及孤岛开采的相关情况。对于新矿井或现有矿井在进入新的煤层或开采新区时,必须彻底查明潜在的灾害因素,否则不得继续进行建设或生产活动。各类煤矿要将未来5年内采掘接续规划区域作为普查的重中之重。

3. 我们应持续采用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方法。在煤矿进行隐蔽致灾因素的全面普查时,必须依照物探和钻探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原则,清晰界定探测目标,科学规划钻孔布局。同时,我们倡导“一孔多用”的理念,确保钻孔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同时,还能综合探测地质构造、岩层结构、瓦斯含量、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特性、采空区状况以及探放水等多个方面。需运用多样化的方法详尽查明开采区域潜在的危险因素,并确保各方法间相互印证,从而达成精确和细致的探测效果。

确保普查质量至关重要。煤矿需依据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结果,编制相应的治理报告,并制定以及执行相应的治理方案。该治理报告需由上级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批。对于没有上级公司的煤矿,则需聘请专家进行会审,并出具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以此确保普查治理的质量。

合理对“三区”进行划分。煤矿需利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成果,依照规定对煤层进行合理区分,明确可采区、缓采区和禁采区,同时确保在2022年底前完成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的编制与审批流程。严禁在禁采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采掘作业,同时禁止在缓采区内进行回采作业,以及开展与水害探测、灾害治理无关的掘进活动。

积极采用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煤矿需构建地测、技术以及采掘(剥)工程的相关数据库,借助数字孪生等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对地质资料进行实时综合处理,实现数字化自动绘图和三维立体仿真展示,以此推动地质透明化进程,为打造智慧矿山和透明矿山提供坚实的地质保障体系。

二、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对普查中识别出的地质断层、裂缝、陷落柱等结构,煤矿需采取预注浆等预防性治理手段,确保及时消除这些构造对开采作业的干扰。对于现有技术难以处理的地质构造或地质不良区域,应合理设置隔离煤(岩)柱,并需获得上级公司的批准;若缺乏上级公司批准,则需聘请专家进行论证。

强化瓦斯抽采工作。在煤矿瓦斯防治中kaiyun.ccm,应始终追求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的防治目标。同时,要充分考虑矿井的具体条件和采掘接续计划,提前实施地面预抽、开采保护层、井下底抽巷或高抽巷穿层钻孔预抽等措施。通过这些手段,可以有效地减少煤层中的瓦斯含量,保证瓦斯抽采达到标准。此外,要确保不挖掘“突出头”、不开采“突出面”。

9. 全面治理水害。在防治煤矿水害方面,必须遵循“预测预报、疑点必查、探查先行、治理在先”的原则,特别强调探查先行的重要性,通过物理探测、钻探等多种手段相结合,详尽查明采掘区域的水文地质状况;对于面临老空水威胁的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查全、探明、排尽、验证准确的老空水防治“四步法”;对于遭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需进行带压开采的论证和安全评估,若存在突水风险,则需采取地面区域治理、底板注浆加固或含水层改造等措施来消除突水隐患;而对于面临地表水、顶板水、离层水威胁的矿井,应采取设置隔离煤(岩)柱、预先疏放、注浆改造含水层、帷幕注浆等手段来消除突水风险。

10. 加强顶板支护。在煤矿顶板灾害防治工作中,必须加强采掘工作面的现场管理及施工质量把控,严格遵守“敲帮问顶”和围岩观测的相关规定,禁止进行空顶作业。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只有确保安全后才能恢复施工;在煤巷、半煤岩巷采用锚网索、锚网喷支护时,必须对顶板离层、来压以及巷道变形进行监测;遇到顶板破碎、淋水,以及穿越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等情况时,应采取注浆加固和加强支护等相应措施。煤矿应主动推广并实施以高强度锚网索联合主动支护为核心的技术,以增强巷道围岩的稳定性。

11. 深化火灾防治。在防治煤矿火灾方面,需对煤层自燃倾向进行鉴定,明确煤层自燃的标志性气体及其临界浓度,科学地划分采空区的“三带”——即散热带、氧化带和窒息带,调查自燃情况及火区范围,并制定相应的防火灭火策略;对于采空区、巷道高冒区以及煤柱破坏区,需实施针对性的预防自燃措施;严格控制入井的电气设备和材料质量,避免低质量且不具备阻燃性能的材料进入矿井,并采取有效手段预防高分子材料起火,严格禁止违规动火和违规爆破等行为,对于井下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依照规定进行审批。

实施防冲对策。针对冲击地压矿井,应遵循“先区域后局部、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原则,严谨进行冲击风险评估,明确冲击地压高风险区,并优先实施区域性的预防措施。同时,要科学规划矿井的开拓布局、采场巷道的配置、煤层开采的顺序以及采掘作业的衔接,确保优先开采保护层。积极倡导实施小煤柱、无煤柱或负煤柱的开采技术,同时研究地面高压水力压裂、井下超长孔水力压裂等区域卸压防冲技术的应用。严格执行“三限三强”原则,即限制开采深度、强度和人员数量,强化支护、监测和卸压,并全面执行监测预警、预防治理、效果评估和安全防护等综合防冲策略。

三、强化保障措施

煤矿需严格遵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要求,确保配备地质、防治水、防灭火、防突、防冲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行探放水及防突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上岗操作。

确保普查所需资金到位。煤矿企业需承担起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的主要责任,并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确保资金投入充足,相关费用需从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中予以划拨。对于小煤矿密集的矿区云开·全站体育app登录,应督促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并开展区域性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四、从严监督检查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需将煤矿进行隐蔽灾害因素普查和整治的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核心项目,通过严格执行法规来迫使企业履行隐蔽灾害因素普查和整治的主体责任。同时,应将煤矿的隐蔽灾害因素普查和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复工复产的审核验收等环节中。必须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于因煤矿普查中遗漏关键致灾因素、治理措施执行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执法检查要执行严格标准。各级行政部门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惩处任何违法行为。对那些未查明隐蔽的灾害成因、未实施治理措施却擅自进行开采活动的,必须依法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若属重大安全隐患,则须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实施监督;对于煤矿在普查治理过程中不扎实、结果依据不足、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应督促其重新开展、并责令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对于那些故意造假、敷衍检查的行为,则应按照规定将其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一旦查明负责煤矿潜在灾害因素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了不实或虚假的评估报告,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进行严格的惩处。

请各省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迅速将此通知转达给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煤矿公司,同时严格监督并确保其实施到位。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