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技 部 关 于 印 发
技术市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3〕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厅(委员会或局),计划单列市的科技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委员会,以及相关各单位:
为深入执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加速促进技术市场的成长,科技部精心编制了《技术市场“十二五”发展规划》。该规划现已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科 技 部
2013年2月5日
技术市场“十二五”发展规划
技术市场充当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它作为一个关键平台,推动了市场机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同时也是连接科技与经济紧密融合的桥梁和纽带,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角色。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启技术市场的大门,尤其是“十一五”时期的高速发展,技术市场在促进国家创新体系构建、加速经济转型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为了促进技术市场的快速发展,增强科技资源的分配效能,推进技术的转移与成果的转化,确保《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顺利执行,对“十二五”时期的技术市场进行科学引导,特制定此规划。
一、现状与机遇
(一)技术市场建设取得新成就。
在“十一五”规划实施期间,得益于全国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协力,我国的技术市场建设实现了显著进步。技术市场在推动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加快知识的传播与技术的转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以及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等方面,其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拓展。
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科技资源配置能力不断提升,从而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十一五”时期,我国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以及生物医药等多个重要领域,每年均有超过20万项科技成果,通过技术市场进行转移与整合。在此过程中,众多科技资源得以借助市场机制,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由此,诞生了大量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这些成果不仅催生了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显著加快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步伐。2010年,我国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了显著增长,从“十五”期间的5637亿元攀升至“十一五”期间的13655亿元。自2001年起,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始终占据交易主体的领先地位,企业参与技术交易的核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服务体系日益健全,服务效能持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新型科技服务行业的进步。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我们实施了“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成功认定了134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组建了20个技术转移联盟,设立了32个中国创新驿站站点,并设立了3家区域性、行业性的固定技术市场。截至2010年年末,我国的技术交易服务组织数量接近两万家,而常设的技术交易市场数量则接近两百家,从业人员规模达到将近五十万人。得益于政府的优选支持和机构的自我奋斗,科技服务机构的推动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服务效能持续增强。“十一五”规划期间,技术咨询与服务的合同交易额累计达到了5666亿元,这一数字占据了全国技术合同总成交额的41.5%。技术市场推动了专注于提供高品质技术服务和科技中介服务的企业成长,催生了多样化的技术转移途径,同时也促进了新型科技服务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交易品种持续增多,交易模式持续更新,这些变化进一步推动了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在“十一五”规划实施期间,技术交易领域得到了显著拓展,不仅包含了传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四技”合同交易,还涌现了诸如技术产权挂牌交易、技术难题招标等创新交易品种和模式。与此同时,网络技术交易平台上的交易额持续高速增长,而各级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支持下的公共科技成果也正加速融入技术市场进行交易。技术市场加速了技术成分与其它生产要素的紧密融合,这一过程在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方面的关键作用愈发显著。
政策法规逐步得到完善,市场监管持续强化,从而确保了技术市场的开放性、规范性及有序运作。“十一五”时期,依托《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技术市场相关法规,构建起一套法律保障体系,该体系规范了技术市场的秩序,并推动了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与有序进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共同形成了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交易的奖励及激励体系。至2010年底,我国已设立2000余个技术市场管理与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这些机构对于技术市场制度的正常运行与维护发挥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二)加快发展技术市场面临良好机遇。
“十二五”期间,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速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阶段,我们始终将科技进步与创新视为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动力,致力于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培育及发展新兴产业,同时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步伐,这些举措为技术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技术需求持续增长,为了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和提升,必须采纳众多先进且实用的技术。在执行科技关键项目、孵化及壮大战略型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必须加快现有科技成就的传播和技术集成的强化。面对后金融危机时期愈发激烈的全球竞争,企业必须持续推动产品技术的更新换代。而要实现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众多产业技术需在跨地区、跨行业间进行转移。推动现代服务业的提速发展,以及培育技术交易服务领域的创新型业务形态,这一进程亟需充足的技术交易与流通作为基础支撑。在深化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积极执行“走出去”的发展策略,不仅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而且在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过程中,也产生了大量的技术需求。
我国技术供应持续上升,这得益于自主创新战略的深入推进。在此背景下,我国科技领域的投资不断攀升,创新实力也在稳步提升。与此同时,我国在研发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层出不穷,每年由省市及相关部门记录的科技成果数量超过三万项。特别是在2010年,我国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百万件,达到了122.2万件,授权量也达到81.5万件,与上一年相比,申请量增长了25.2%,授权量增长了4%。在“十二五”规划期间,专利的申请与批准数量预计将持续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中央及地方两级财政对科技领域的投入,已催生众多科研设施、设备以及相关条件。这些具体化的技术资源,作为科研活动的重要支撑,亟需实现开放与共享。
科技服务体系的进步将得到加速推进。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构成,科技服务体系正日益壮大。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加速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一系列专项行动和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和“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得到了全面实施。因此,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步伐必将进一步加快,研发设计、科研条件、创业孵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投融资等科技服务形态也将逐步构建起来。这些形态将在区域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有效推动技术供给、研发能力与需求之间的对接,极大地激发了技术市场的活力。
我国在技术市场建设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然而,与构建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国家创新体系的标准相较,仍存在不小的距离。抓住发展机遇,推动技术市场的迅猛增长,必须迎合形势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强化技术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同时,要引导企业更多地依托科技进步和创新来增强竞争力,提升企业在技术市场中的参与积极性;还需改善科技服务机构的成长环境,增强其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方面的服务效能;并且,持续创新技术交易的新品种、新模式和新机制,以提升技术市场的运作效率;此外,还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技术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秉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模式与产业结构调整,并致力于巩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核心地位。我们以优化科技资源分配、加快技术传播、促进科技成果和研发实力的转化为核心目标,不断加强需求导向,同时兼顾宏观管理与市场机制的强化,并着力完善技术市场体系以支撑国家战略目标,同时注重工作内容的丰富与创新机制体制的完善,为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国技术市场建设的核心目标为:通过五年不懈努力,将我国技术市场打造成为一个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规律相契合,并拥有完备的法规政策保障体系、完善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以及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该市场应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协同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相互融合,国内与国际资源相互配合,形成制度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运行有序、统一开放的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
截至2015年,针对技术市场体系的建设以及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科技战略提供支持,我们致力于达成以下具体目标:
技术市场的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我们加快了技术市场的法制建设步伐,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旨在推动技术市场发展的配套政策,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技术市场政策和法制环境。同时,我们加强了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了现有的财税优惠政策能够得到全面实施。此外,我们还完善了技术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强化了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管理,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交易规范,并建立了技术市场信用体系。
我国已初步构建起全国性的多级技术市场服务网络。这一网络以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创新驿站网络为基础,汇聚了全国的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在此基础上,我们打造了一个统一、开放的大技术市场,它实现了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及产学研中介等各参与主体的扁平化合作。在中关村建设国家级的技术转移平台,同时在多个主要城市支持并培育一批资源配置能力突出、服务手段先进的新型综合技术交易市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数量增至400家;中国创新驿站设立区域站点50个,基层站点300个,签约技术经纪人1000名;构建全国性的技术转移联盟及行业组织,并推动成立30家区域及行业技术转移联盟。
技术交易领域迎来了重大突破,创新了交易机制和模式。各级政府资助的财政资金所促成的公共科技成果,得以进入交易市场,除涉及国家机密之外,这些成果都将通过我国的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并在指定的技术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同时,还致力于推动1000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转移与转化。各级政府应引导财政资金支持所获得的科研设备、设施及条件等具体技术成果进入技术市场,借助市场机制推动公共科技资源的广泛传播和应用。同时,对各地、各部门在企业并购、重大工程建设等实际操作中创新出的新型技术交易模式进行归纳和推广。
技术市场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得到了全面加强。通过深化技术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的融合与对接,技术市场在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扩散、价值发现、资源配置以及规范交易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发挥技术市场的优势,培育并发展了多种新型的现代科技服务业态。将技术市场建设为服务国家关键科技项目和重要工程的综合性技术整合平台,以及服务高新区和战略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核心途径。致力于使技术合同交易额每年增长21%,力争到2015年突破1万亿元。
三、重点任务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技术市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深化国家技术转移推进计划,开展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火炬创新工程”,进一步巩固市场机制和需求导向的作用,促进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与进步,持续改善技术市场的发展环境,构建起制度、组织和机制三位一体的现代化技术市场体系,以推动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具体任务如下。
强化技术市场制度性构建,构建一个有助于技术转化的优良氛围。
制定相关技术市场与技术转移的法律法规。参考先进国家和国内其他要素市场的立法先例,积极促进“国家技术转移条例”的出台与执行。同时,鼓励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研究、制定或优化工作。
加强技术市场政策建设。强化并优化技术合同认证体系,对各类优惠政策的实施状况及成效进行评估,确保现有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提升技术合同税收减免的兑现能力。同时,研究并制定针对企业吸纳技术、推广技术、技术转移机构提供咨询与服务,以及技术交易中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完善股权、分红等多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
加强技术市场的监管机制,确保各级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的稳定与健全,并迅速推进技术市场管理与监督体系的完善。强化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措施。优化合同登记与统计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规范统计范围,提升统计与分析的质量。同时kaiyun全站网页版登录,研究并制定重大技术转移项目的审查规范。致力于构建技术市场信用体系,着手设立涵盖技术市场各参与方的信用资料库,同时进行技术转移机构信用记录的收集和评级实验。
(二)进一步强化专业化导向,加速构建技术市场服务体系。
强化技术转移相关机构与平台的建设力度。持续进行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评选与评估工作,实施差异化指导,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品牌形象和信用体系管理。着力培养一批专注于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门技术转移机构,推动设立多种产学研结合的桥梁组织,在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区内,设立技术转移的示范中心,并构建一系列专注于技术成熟化、集成化、工程化以及二次开发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
促进我国创新服务网络(中国创新驿站)的构建。持续进行以企业技术需求为起点的全方位创新服务。拓展试点范围,优化国家、区域和基层三个层面的站点布局。增强国家站点建设投入,完善中国创新驿站的组织架构,并提升网络服务平台的功能。增强创新驿站服务站点效能,加大对其调研、培训以及活动策划的投入,采用模范管理模式,促进服务能力的发展。开展“创新驿站”品牌战略,研究并构建其商业化运作体系。达成中国创新驿站与国际技术转移网络组织的资讯交流与业务协作。
设立覆盖全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协作机构。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重要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石,构建包括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等学府、科研院所在内的产业技术转移联合体,促进国家关键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着手筹备全国性的技术转移联盟及专业技术转移委员会,并推动各地区、各行业技术转移联盟的建立。
强化技术市场人才队伍构建,指导国家及地方科技人才专项计划扶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国内高学历毕业生投身技术转化领域。挑选条件优越、基础扎实的大学合作建立技术转化人才培养基地,并实施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等多级别技术转化人才培养体系试点。举办关于技术转移公共政策与实际操作、技术市场相关法规、技术合同认定及登记等方面的培训活动。同时,构建并优化技术经纪人制度,制定技术经纪人资格认证规范和培训课程,打造一支具有签约资格的中国创新驿站技术经纪人团队。
积极推动网络化、信息化以及国际化进程,致力于打造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大型技术市场。
提高技术市场的信息化程度,设立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省级区域平台的发展,整合并优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科技服务机构的科技信息和资源,确立统一的发布规范,确保资源共享。提升技术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对统计指标进行修订,以促进《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和《智能分析系统》的进一步优化与改进,并确保系统的维护工作得到妥善处理。
2.推进全国技术市场一体化建设。借助我国的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及创新驿站网络,我们整合了全国的技术转移与创新服务资源,通过信息平台推动合作模式的扁平化,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技术交易与服务信息的开放、流通与共享体系。同时,我们构建了全国性的技术交易信息披露、报价及支付系统,打造了一个统一的技术市场,并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了创新资源的集中与分散、价值挖掘、资源分配以及规范交易等关键功能的回归。
加快技术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的相互渗透。充分挖掘区域规模较大的常设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潜力,优化其职能,进而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人才等市场的深度融合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提升技术市场在仪器设备、信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方面的效能。在条件适宜的中心城市或国家高新区,构建以区域科技资源整合与分配为核心的新型市场,实现省市共同建设。致力于研发新的技术产权交易模式,旨在构建一个专门服务于高新技术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交易、技术并购以及股权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同时,积极推进中国种业技术产权交易所的筹备工作,并探索设立一个品种权转让交易的公共平台。
提高技术市场的国际化程度,通过多渠道推动国际技术交流,充分利用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的平台作用,整合全球资源以助力我国科技创新。积极引进海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我国设立研发基地和技术转移机构,同时,配合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有目的地设立多个针对不同国家的技术转移中心。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区域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并打造国际化的联络网络,同时进行创新交流、高端合作以及先进技术的落地转化等全方位的国际技术转移辅助服务。鼓励企业通过海外投资、兼并收购、承接海外工程、技术及知识产权入股、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及产业化基地等多种途径,积极参与国际技术转移合作,进而推动我国技术贸易的发展。
(四)致力于优化体制与机制,主动提供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与转化,同时助力高新区的持续创新发展。
将技术市场引导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对于应用开发型科技计划项目,主动推动技术市场参与指南的公布,以增强国家科技计划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参与度。项目验收后所获得的科技成果,将录入技术市场信息平台进行公布,并将技术市场对项目科技成果的认可与接纳程度视为评估项目实施成效的关键标准。
研究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策略。市场在科技资源分配中扮演核心角色,针对那些非国家机密且未按规定完成转化的关键科技成果,应探索实施强制性的转让与转化流程,并在指定技术交易平台,通过推广、挂牌、拍卖等多种形式,实现其公开交易。统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针对国家关键科技项目的推进需求,充分利用技术市场渠道功能,对一系列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进行整理和挑选,将这些成果与重大专项的目标工程及产品整合,以此促进重大专项的推进速度。
以高新区为核心区域,积极推进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与试点工作。我们旨在引导高新区构建和完善以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服务架构,聚焦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孵化。同时,我们致力于完善技术转移、创新孵化、科技金融等相关服务体系,并确保其与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体系之间形成有效的协同创新机制。致力于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卓越、创业氛围优良、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以示范效应推动全国科技服务体系的加速发展,同时为区域创新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国家技术转移的集聚区与区域核心区。依托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资源优势和政策利好,在中关村西区打造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汇集国内外知名的研究机构、技术转移机构以及科技金融机构,形成空间上的集中kaiyun.ccm,构筑一个高效连接国内外技术、金融、资本、人才和资源的国家技术转移大平台。在深圳、西安、成都等城市,我们设立了南方、西北、西南等区域的技术转移核心区。通过整合资源,创新商业运营模式,我们致力于攻克技术转移过程中“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以期构建全国范围内的技术转移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资源统筹。
依据科技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我们需加紧推进科技资源的分类管理改革,并进一步完善那些有利于技术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对于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技术成果,它们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资源的分配,以此充分展现技术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功能;而对于科技创新活动中涉及的科研设施、设备以及相关条件等已固化的科技资源,我们应在政府配置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加快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改革,为技术市场发展开拓新的空间。
(二)加大经费投入。
在政策导向计划的推动下,我们积极扶持并激励技术市场的成长,充分运用市场规律,不断促进技术市场、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的工作进程。我们倡导各地开展专项活动或工程,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以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中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以及行业共性技术的转移。对那些在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转移机构中,通过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为的,将提供财政上的扶持。
(三)创新工作模式。
将技术市场的培育视为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途径。积极进行技术市场战略层面的研究,力求准确捕捉技术市场的新动态、新特征及发展规律,并加强对其建设与发展的前瞻性规划。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激励各层级技术交易机构在交易品种和模式上勇于创新。对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摸索出的新经验和新模式进行及时总结,并扩大成功经验和模式的示范与推广。
(四)健全评价机制。
制定并执行技术市场工作成效评估方案,将强化与推进技术市场工作视为对各级科技管理机构考核的核心环节。完善技术转化成效评估机制,在评估标准中增强产学研合作、提升技术转化成效的权重。构建公正的技术转化收益分配体系,对投身并推动技术转化的科技工作者进行奖励,并依法提供相应的报酬。优化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评估与考核机制,对相关机构实施周期性的评估与评价。构建技术市场激励机制,推广并嘉奖优秀的项目、团队及个人。
(五)加强组织管理。
提升对技术市场工作的领导层级,增强各级科技部门在技术市场管理方面的职责,并优化技术市场的组织与管理体系。构建跨部门的技术市场协商平台,积极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协作,凝聚共识,协同推动技术市场的发展。充分调动技术转移联盟及行业组织的积极性,强化行业规范和自律。
(六)鼓励政策创新。
地方应积极推动科技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致力于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并将技术市场运营与科技奖励制度、科技进步评估、科技人员考核等环节紧密结合,探索创新。同时,对于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实施更为灵活的政策措施,结合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有序推进技术市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