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 食品变质,厂家却要求先签“免责”协议再赔偿?消协专家:霸王条款!

发布于:25-06-25 播放次数:

央视网报道(记者杜安琪,编辑阚纯裕):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若发现质量问题,竟需先签署和解协议?据《新闻+》记者了解,有消费者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时发现异物,在索赔过程中,商家却要求其先签署一份所谓的“免责协议”。若消费者不签署此协议,商家便拒绝赔偿。该协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赔偿金后kaiyun全站网页版登录,需放弃对商家的法律追责,并承诺不再向任何其他机构提出投诉。某些协议要求顾客必须彻底销毁相关照片和证据,并禁止向任何第三方平台或媒体透露信息。此外,部分商家在协议中明确指出,支付赔偿金并不等同于承认了投诉的真实性或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山东消费者程瑾遭遇了“先签字再赔偿”的不合理要求。在今年的2月份,她花费了百元以上,通过网购购买了8瓶蟹黄酱。然而kaiyun.ccm,在食用过程中,她发现蟹黄酱中竟然含有蓝色塑料片。经过几个月的投诉,程瑾终于接到了厂商的电话。对方提出最多赔偿500元,并声称“没有商量的余地,爱要不要,一旦收到钱后,就不允许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投诉或追究责任”。厂商随后发送了一份书面文件,明确指出只有签署了这份所谓的“和解协议”,他们才会进行赔偿,实行的是“先签字后付款”的原则。

和解书的内容仿佛是一份认罪书,需详细说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在何时购入了该公司的某款产品,且现已接到商家支付的款项,决定不再对商家提出任何追究。然而,程瑾觉得这份协议存在诸多不妥,“我吃到异物还要被迫写下所谓的‘忏悔书’吗?而且在我一分钱都未拿到之前,为何要先声明‘已收到’?万一在签署后对方反悔并将我拉黑,我又该如何是好?”

陈音江,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对此观点明确: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理应主动承担责任并加以解决。《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任何食品若出现腐败、油脂酸败、霉变、虫蛀、污秽、异物混入、掺假或感官性状异常,均不得生产经营。消费者若购得品质不佳的商品,不仅可向商家提出问题解决和损失赔偿的要求,更有权索要商品价格十倍的补偿;若赔偿金额未达1000元,则按1000元标准计算。

商家要求顾客放弃追责、否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这显然是商家通过协议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却让消费者的责任加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行为构成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通常被称为“霸王条款”。若该协议是商家事先制定的云开·全站体育app登录,那么这些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

删除涉事照片和证据的请求亦违背了现行法律条文。陈音江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拥有监督的权力。消费者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投诉或举报,或者借助媒体的力量对企业进行监督,促使其诚信经营、遵守法律。只要消费者如实反映商品存在的问题,并准确记录与揭露相关证据,其投诉行为便是正当且合理的。

陈音江对商家提出的那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建议消费者应予以拒绝签署。他强调,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一旦消费者签署了这样的和解协议,可能会在今后的维权过程中遭遇不利。若商家对此拒绝承担责任,消费者有权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并请求他们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陈音江向央视网《新闻+》记者透露,所谓的免责协议并不能真正帮助商家逃避恶意索赔的问题。这种协议主要针对那些容易妥协的消费者,一旦自身问题得到解决,他们就不会再深究商家的责任。商家正是利用了这部分消费者不愿麻烦的心理,试图减轻自己的责任,同时降低被公众舆论曝光和遭受负面监督的风险。

陈音江告诫商家,单纯诱导消费者签署所谓的“封口”或“免责”协议,并非一个恰当的解决方案。商家需从生产源头着手,严密检查潜在风险,方能确保在市场中实现持续发展;一旦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实施停产、召回等紧急措施,并迅速通知消费者及相关部门,以防止造成更严重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而非试图掩盖问题。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程瑾、小莫皆为化名)